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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王苗苗老师
亲,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写说明:“103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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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全部固定资产2、加速折旧是税法上的一项最后政策,会计上还是要正常计提折旧的,而符合加速折旧的行业目前是十个行业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十个行业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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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许老师
要看营业外支出项目具体是什么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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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七条规定:“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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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伟老师
疫情捐赠是全额税前扣除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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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大宁老师
你们的工资,奖金,补贴等如果都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计提的,那么可以看应付职工薪酬的dai方发生额,如果不是的话,需要分析填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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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调整后的数值,修改第一季度年初数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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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易老师
你是不是在公司在发工资申报工资薪金个税了,然后你自己又开了个个个体户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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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甘老师
单位部分,因为只有单位部分进利润表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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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是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是多少,则不需要做汇算清缴的呢。2.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低,则不需要汇算清缴的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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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Leaf
不用啊 为啥要调增呢 计提错了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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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的个体户是不需要进行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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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哈哈老师
您好,汇算清缴是对本企业的企业利润总额就行纳税调整以后对企业所得税多退少补的一种措施,汇算清缴的时候不需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整理,而是需要在做账的时候对其他应收款就行调整。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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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李钢老师
你好,个人所得税汇算补税是正常现象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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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安叔老师
个税汇算清缴不影响企业的数据,是个人的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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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Annina老师
会影响员工汇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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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四千: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1-20%)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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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担的部分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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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若鱼老师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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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郭艳飞
您说的是个人所得税退税?还是单位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呢 查看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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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会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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